从区政府出来的时候,李毅手里拿了厚厚一摞资料,都是区里效益拉跨的企业概况。
李毅简单的翻了几眼,发现有什么附件厂、酿造厂、毛纺厂、小五金厂、电视机厂等等。
有些品牌李毅还听说过,但更多的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。
按照姜龙胤所说,这些企业都是隶属于区政府管辖的“困难户”,他想让李毅帮他从这些企业中挑几家出来,作为改革试点儿。
同时呢,姜龙胤也希望李毅能帮这些企业制定一个合适的改革方案,就像国棉二厂那样。
本来吧,这种事情李毅是不太感兴趣的。
一来是这事儿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,企业效益不好、职工无法开资、政府财政压力大,如此种种和他一个外人有啥关系,他可不想沾染这种麻烦事儿。
另一方面则是,这事儿影响有点大,一个不慎就是身败名裂。
要知道企业改革关乎成百上千职工的饭碗,改革成功了自然是皆大欢喜,李毅就是救世主。
但要是失败了,那他就会成为那些职工们眼里的罪人。
这种风险大、收益小,还和自己没啥关系的事情,李毅脑袋被驴踢了才会接手。
所以,刚开始的时候李毅是坚决不同意的!
但是耐不住姜龙胤的再三请求,最终李毅还是答应帮这个忙!
当然了,他是不会承认是因为姜龙胤给的好处太多了,他经受不住诱惑才答应的这件事儿。
三年百分之十的利润分成,这好处确实很有诱惑力。
没错,这就是姜龙胤给李毅开出的好处。
就这些半死不活的企业,如果李毅能将其救活,那么今后三年他都能分得该厂百分之十的纯利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