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渐离对礼官道谢,抬起头时,他知道,十步🚔之外,便是秦始皇。

    秦始皇也不急着听乐,而是见他大热天爬出🙵🎭一身汗,赐了高渐离一盏酒,还问了🈖♸🍉他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“高渐离,宫中美酒,比燕市之酒如何?”

    高渐离垂首:“燕酒不如也。”

    可美酒入喉,他最怀念的,却还是🁑🅇燕国劣酒的味道。

    他与荆轲相识在十多年前,燕市酒肆之中,荆轲、狗屠、高渐离,一个游侠,一个屠夫,一个乐师,三个看似不可能有交集的人,却终📫日厮混在一起,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:酒。

    在燕国,酒不是奢侈品🁏,而是必需品,寒冬一到,每天不喝几口温过的苦酒,就别想出门。

    他们三人,酒酣之时🜙🂥,高🃊🖅渐离击筑,荆轲和而歌之,狗屠则晃着身子,拔剑跳起舞来,无忧无虑🍠🉣,极其快乐,但欢快过后,却又放声哭泣,旁若无人。

    荆轲哭自己空有一身本事,多年游历,虽在江湖小有名气,却行🐐⚧囊已空,一事无成。

    高渐离则哭美人迟暮、壮士衰鬓,哭礼乐崩🙵🎭坏后,也随之🁬🈶🂸被人们抛弃的乐🔆♻律,韶乐已绝,骚赋不再。

    至于狗屠?他们也不知道他为何而哭。

    但如今,🋙昔日的三个好友,荆轲赴秦而死,身被数创,死后还遭到车裂。狗屠也在王翦攻蓟时,做了一个英勇的匹夫,被乱箭射成筛子。

    如今,只剩下高渐离了。

    他像极了一🟌🛬🟠只瞎眼的孤雁,🉾🌾🄮不想饮水,不肯进食,只是低飞哀叫,思念追寻他的同伴。

    但他没有茫然乱飞,因🁏为他知道,射杀雁群的猎人,就在十步之外……

    恍惚间,秦始皇已用飨完毕,在下午开始😠办公之前,他想要先🙣听🐐⚧会乐曲。

    “陛下欲听何乐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