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多月前,他跟平笙在法国旅游,因煤煤👻出事,赶回来时正好碰上繁歌也来北斯城;回到北斯城后,他曾派人跟踪繁歌,却一无所获。
在他让人停止对繁歌的跟踪后,没过几天,繁歌就出现☚⛣🜑了,还跟踪了他好几🙾🐂☭天。
“翊笙……”繁歌垂下眼眸,欲言又止地动了动唇瓣🈀,冷然的嗓音轻若羽毛🙾🐂☭,“我记得你,是我山恩·劳⚱兰逊先生派来的。”
翊笙冷冷地🙌眯起眼眸,冷清的🞔语气带着难以察觉的警惕,“你记得我?什么意思🏁。”
繁歌把手抬起,握拳的手掌打开,一支看上去很有年代感、看上去😷🅾🌋又高级的口红躺在掌心里,“这支口红,是你跟训练岛上的女教官打赌赢来的。”
证明她是他记忆
中的繁歌。
翊笙的嗓音绷紧,“你☜⛷什么时🞔候想起来的?”
“上回在纽伦堡的餐厅,我救你女朋友时中枪,当时给我的感觉很熟悉,受了枪伤后高烧,做梦了,想起了🛉🚠以前的事。”繁歌轻描淡写说道。
“山恩·劳兰逊派你来北斯城的任务是什么?”他又🈀问☚⛣🜑繁歌。
“杀了你,还有唐安夫妇!🈮🁬”她语气冰冷不带一点儿感情回答道。
闻言,🂴📀翊笙深不见底的眼眸闪过一丝冰冷杀气,“⛁🗠🝂你对☚⛣🜑我有救命之恩,但如果你敢伤害我身边的人,我绝不会念及旧情,与你为敌的。”
繁🍎歌脸色冷冷的,抿着唇瓣,看不出一丝真实情绪。
她不说话,翊⚟笙便猜测问,“在纽伦堡餐厅的恐怖袭击时间,是山恩·🕤劳兰逊的手笔?”😢🃆🕞
恐怕他跟平笙去德国时,就被山恩·劳兰逊盯上了,才会一到纽伦堡,就两次遇🏁上繁歌💼🗍,平笙还碰巧被繁歌救了。
繁歌沉默了一小会儿,才缓缓点头。
“你今天把山恩·劳兰逊派🈮🁬你来北斯城的🃬🚷😀目的告诉我,今后计划怎么办?按照原计划杀了我和唐聿城,还是别有打算。”